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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满城县顺昌商贸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时间:2024-12-24 浏览量:91 字号选择: 分享到:

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河北经济日报》08版面的《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满城县顺昌商贸有限公司等2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中的第6户满城县贸源果蔬有限公司债权项下存在抵押担保情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15-5395762

电子邮件: chenlei@hebamc.com

公司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4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yuanhongwei@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单位: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种类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本息合计

抵押担保情况

1

满城县贸源果蔬有限公司

债权

保定

人民币

4,000,000.00

6,106,900.00

10,106,900.00

满城县贸源果蔬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满城县守陵村的工业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为2988.9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957.64平方米。

注:本公告清单资产名称栏位中存在企业名称因变更与原企业名称不一致情况,以及本公告清单中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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