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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河北资管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4号),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自核准日起24个月内完成。至此,河北资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批复,公司在前期募集说明书撰写及资料报送后沟通等环节均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该笔公司债券在证监会零反馈的情况下获得批复。2019年底,在监管机构对债券注册发行规模进行窗口指导的情况下,河北资管同时上报的1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5.5亿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全额获批。
此次获批后,河北资管一方面将做好5.5亿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1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将借助公司资本金大幅增加的契机,继续增加注册公募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度。同时,择机启动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申报工作,为公司开展多元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合理安排资本结构,保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做好储备。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批,将进一步提升河北资管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储备充足的弹药。同时,也对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声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各项管理能力,为更好履行“优化金融生态、助力国企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共筑经济强省”的企业使命提供了有力保证。
值此全国上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河北资管5.5亿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批复,且批复速度远超预期,体现了监管机构对河北资管偿债能力、资金流动性管理及未来良性发展的信心。河北资管将以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获批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拓宽资金投向,优化资本结构,助力我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将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企业各项目标任务达成,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