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执行和解方案公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河北祥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执行和解,现予公示。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该债权有异议或有意收购,请于公示有效期内,与我司经办人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
一、债权基本信息
1.债权情况。经我司初步测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债权本息(含代垫费用)合计108,374,204.36元。担保措施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河北祥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席俊霞、李占杰、李占国。
2.查封及冻结资产情况。包括石家庄赵县11,266.3㎡土地、邢台隆尧县4,693.333㎡土地、河北祥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席俊霞银行账户资金81,418.35元。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债权及执行等具体情况以有关债权文件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债权执行和解金额。债权执行和解金额为72,470,000.00元。其中71,470,000.00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20,470,000.00元,于和解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30,000,000.00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21,000,000.00元,于2025年3月30日前支付。
二、受理征询、报价或异议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本和解方案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有受让意向,请与本公告中联系人接洽,并提交书面材料。
三、咨询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四、联系电话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11-68001147
电子邮箱:gechao@hebamc.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47
特此公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