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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石家庄市燕春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时间:2024-12-20 浏览量:173 字号选择: 分享到: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石家庄市燕春花园酒店有限公司1笔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11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金209,50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93,999,435.89元,其他从权利1,192,420.00元,债权总额为304,691,855.89元。债务人位于石家庄地区,债权相关担保情况详见附件。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债权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311-68003053

电子邮件:guojinpan@hebamc.com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6800124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yuanhongwei@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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